要重视公安擒敌术历史的研究
什么叫做擒敌术?就是公安干警在执行公务时,遇到不能或者不允许使用武器的情况下,必须掌握的一项克敌制胜的特殊技能。可以说,公安擒敌术史和我公安历史同年。
建国前,中央苏区的保安队、上海中央军委特科队,建国前夕的公安部队,都在不同程度上开展过擒敌术的训练。1950年,中国人民公安部队成立后,普及了擒拿术、分筋错骨术的训练。具体把擒敌术正式纳入公安业务训练项目,则是在1959年。教材《格斗》运应而生。这本教材终于改变以往擒敌术训练无章可循、各自为政的局面,使我公安训练开始走向科学化、正规化之路。1963年,《擒敌技术教材》编辑产生,全国公安系统以这本书为蓝本,对公安干警普及擒敌术。当时,全国公安干警刻苦习武,做到闻鸡起舞。习武,既强身健体,又提高克敌制胜的水平。
改革开放以来,擒敌术得到极大的重视。1979年,公安部武装民警局编印《擒敌技术教材》,让各公安武装民警部队和各级公安院校率先进行擒敌术训练。1983年,遵照公安部关于加强对干警进行擒敌术训练的指示,各地公安机关掀起一个擒敌术训练的高潮。1985年,新编《擒敌技术教材》,成为各部队、院校和地方公安机关擒敌术训练的范本。2008年,中国人民警察部队编印《擒敌技术教材》,比较全面介绍警察擒敌术的训练方法。这是我公安擒敌术最完善的内部教材,对推动我警察队伍建设、提高警察擒敌技击水平,起到很大的作用。
但是,到目前为止,我们对公安擒敌术历史的研究还远远不够,尤其是缺乏基础理论的系统研究。目前,就全国公安警察技战术发展的总体水平来看,还处于初级发展阶段。基础理论研究仍然相当薄弱,单就技术战术的基本概念、基本逻辑关系、基本知识与操作体系等就争论不休,没有统一规范的定义。对这些基本概念和基本逻辑关系、基本知识与操作体系的解释五花八门,港澳及外国不同解释交错其中,不少解释不伦不类;一些人明知不对却为强求统一,不顾学术规律,祈求行政干预,唯行政领导意愿行事,名曰创新,乱编名词,随意解释,造成基本概念错误,铸成学术笑柄,形成历史性文化错误,也造成重大的理论误导。上述现象,究其原因,既有学术风气不正,学术态度浮躁的原因,也有缺乏科学的系统研究与训练方法的缘故。
在技术研究与训练推广方面,重单警技术动作、轻警组行动协同;重科目分段训练,轻项目系统训练;重武器警械具训练,轻徒手擒敌技术训练;重行动操作形式训练,轻战术谋略的设计运用训练;重宣传表演训练,轻常年基本功训练;重程序性规范训练,轻灵活应对性对抗训练;重普通民警执勤训练,轻警组或指挥机关指挥训练;重一般性常规案件处置训练,轻疑难案件实验性验证训练等等现象,都可以证明我们的基础理论研究仍然相当薄弱,我们的技术研究和训练还处于最初级的层面,在科学、严谨、慎密、深入、系统、完整的研究和训练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下大力气予以加强。
尽管新式警械和非杀伤性武器不断涌现,但在缉捕人犯、处理治安事件中,往往会碰到不能或者不便开枪的情况,这就需要警察掌握一套擒敌技术,利用人体关节和要害部位的弱点,以稳准狠活的技术动作,集中力量,出其不意、攻其不备,击敌要害,将犯罪分子彻底制服。所以我们要极其重视擒敌术历史的研究,以便鲜明体现出警察格斗以擒拿为主框架,以制服犯罪为出发点的特点。而目前公安系统使用的各种内部发行的格斗教材,基本上没有体现出警察特点,经常和民间散打、军队格斗混同起来。这是一个遗憾。我们只有通过研究公安擒拿术历史,在规律中寻求新的资源、新的方法,才能适应日益复杂的治安斗争需要,更好地为现代化建设服务,更好地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国家安危,公安系于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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