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硕炫 于 2016-12-22 12:57 编辑
谈汕尾“创文”工作
按照汕尾市人民政府向省政府的承诺,从2014年启动“创建文明城市”活动,到2017年接受省政府的验收。“创文”活动近期在全市各地搞得有声有色,“创文”工作比以前有了一定的进展。 “创建文明城市”活动是提高人们综合素质、改善生活环境的一项重要工作,需要引起全社会的高度重视,特别是党政领导,应该以身作则,经常出现在“创文”活动第一线,发挥领导对这项工作的引领作用。当然,汕尾地区的“创文”活动需要各个地方、各个部门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一、要加大宣传力度 政府部门可以提高新闻媒体,全面介绍“创建文明城市”活动的主要内容、意义,营造浓厚的氛围。倡议全体市民积极参加“创文”活动,自觉抵制不文明行为。政府要充分发挥教育部门、新闻媒体、车站、码头、公交车等的舆论宣传作用,把“创文”活动宣传到位,动员到位。例如:可以把“创文”倡议书让学校就读的学生拿回家让其家长看、组织学生征文评比活动等。通过电视、网络媒体播放“创文”内容及倡议书;介绍好人好事;曝光不文明行为的单位和个人等。把“创文”活动的宣传标语张贴在公交车内外或者各个村(社区)的宣传栏中,尽量做到“家喻户晓”。 二、要明确“创文”要求 “创建文明城市”活动有哪些具体要求,特别是一些关键内容,也就是省一定要查的内容,地方政府“创文办”要有明确的指引,便于各地各单位按照要求组织群众落实工作任务,工作有针对性,有利于认真做好迎检的各项工作。各地可以按照上级要求成立“创文”志愿者队伍,助力“创文”工作的开展。 三、要落实“创文”责任 “创建文明城市”活动内容多,涉及面广,各级政府应该细化工作责任,并且把责任落实到人。每个地段、角落都有人员负责,这样便于“创文”督查组检查时评估各人的工作业绩,通报落后单位和个人,促进“创文”活动的全面开展。 四、要加强“路况”管理 各地各单位要检查路道情况,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反映情况。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应该主动负起责任,勇于担当,认真检查“路况”,修理烂路、危桥,地方政府要清理路道两侧和河道的杂草、杂物,确保路道、河道的清洁。同时,各地还要规范车辆的停放,避免乱停乱放的现象。 五、要强化“创文”督查 “创文”工作千头万绪,需要经常进行检查,以便查漏补缺。政府“创文办”要组织督查组到各县(市区)进行突击检查,及时在新闻媒体公布检查情况,“创文”工作督查保持常态化,这样有利于督促各地认真做好工作,努力营造“后进赶先进”的活动氛围,进一步巩固“创文”工作成果。 六、要展示“创文”成果 各地开展“创建文明城市”活动,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有些地方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效。上级政府部门应该归纳、总结那些地方的先进经验,召开“创文”工作现场会,充分展示“创文”工作成果,树立学习榜样,全面推进我市“创文”活动的开展。 七、要准备“创文”迎检 2017年省政府就要来汕尾检查、验收“创文”工作了,时间紧,任务重,各地各单位应该整理好各种相关迎检资料,明确考察区域,要有地方的“亮点”工程、整治项目让省里的专家看看、评评,拿出具有汕尾特色的“创文”成果来。 总之,“创文”工作是一项综合性工程,需要全市各地、各单位、每位公民的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才能更好地完成“创文”工作任务,顺利通过省政府的验收。当然,“创文”工作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应该常抓不懈,因为“创文”成果是一座城市的名片。
炫硕写于2016年12月22日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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