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食药监食罚〔2018〕1号
| 广州市果美味食品有限公司使用回收食品生产食品案
| 没收违法产品及违法所得
| 罚款
| 使用回收食品生产食品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
| 广州市果美味食品有限公司
| 91440114MA59DXNW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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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东生
| 没收违法生产的产品、违法所得18254.83元;处货值金额二十倍罚款1190960元。上述罚没款合计1209214.83元
| 2018/03/20
|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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