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国家对2020年国庆节、中秋节假期加班工资计算问题进行了明确。所以汕尾市各企事业单位,一定要严格执行国家的要求,不折不扣给予节日加班的职工相应的工资,以资鼓励。
10月1日至4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按不低于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报酬。
10月5日至8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先安排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按不低于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报酬。
在10月1日至8日期间,用人单位未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按原有工资计发方式处理。
长期以来,在汕尾很多单位,特别是民有企业,在节假日安排加班的时候,几乎都是义务性的加班。反正就是轮流加班。轮流一遍,个个加班,人人一样,都不算加班费,更遑论有三倍加班费。
事业单位也有加班,在工资、绩效工资之外,给予适当的补助,但只是补助而已,也远远达不到三倍日工资。
就是周末、节假日被安排去进行责任大、时间紧张、工作细致琐碎的监考,半天就补贴90元,一天就180元。
以一个老资格的高级中学教师月工资9000元来算,一天也有300元,如果是三倍工资,那要给900元!但事实上,只有180元,远低于900元。
现在,由于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就业岗位紧张,就业率连续下降,工作岗位不好找,好单位更是少而又少。在这种情况下,老板安排你节假日加班,那是看得起你,你除了“感恩戴德”之外,哪敢提出三倍工资补助啊!
所以,想要落实节假日倍增工资,一方面国家要加大处罚力度,对不按规定的企事业单位进行必要的重罚,领导人要公开批评,作为考核的一个依据。
另一方面,企业要提高自我约束能力,依法生产,增加社会责任感,不做违法乱纪的事。企业要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结合起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