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心无挂碍 于 2020-10-24 11:53 编辑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印发《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补短板强弱项实施方案》,恰逢其时,十分必要,对于推动补齐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短板、提高水环境治理能力水平、促进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具有重要意义。也给汕尾加快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指明方向。大家都知道,推动完善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需要多方参与、形成合力,稳步有序、共同推进这项民生事业。那么汕尾如何落实《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补短板强弱项实施方案》呢?
一是健全保障体系。要将污水处理设施纳入城镇总体规划,合理预留土地空间,在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加以落实,保障建设用地,防止出现“邻避”问题。
二是加大支持力度。各地要在防范地方债务风险的同时,设计多元化的财政性资金投入保障机制,加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在政府强化支持的基础上,还要继续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项目建设与运营,推动民间投资积极参与投入。支持通过发行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和资金支持证券来募集资金,积极鼓励金融机构给予信贷支持。
三是完善价格机制。按照“污染付费、公平负担、补偿成本、合理盈利”的原则,完善污水处理收费政策,合理制定和调整城镇污水处理收费标准,收费标准要支撑污水处理及资源化项目并合理盈利。在鼓励再生水利用方面,要健全再生水定价机制,建立以市场化为导向的、能够反映市场供求关系、资源稀缺程度、环境损害成本的再生水价格形成机制,对再生水供需方形成双向价格激励。
四是强化监督管理。要做好生活污水从收集、处理到资源化利用和污泥处理处置全过程的监管能力建设。对于管网引入专业化运营机构开展日常运行维护工作。对进入市政污水收集设施的工业废水进行排查,经评估认定污染物不能被城镇污水处理厂有效处理的,要限期退出。积极推广“厂网一体化”,落实建设管养实施主体,建立常态化建设管养机制。加强管材质量监管,严把施工质量。建立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制度。完善公众参与机制,发挥舆论监管、社会监督和行业自律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