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实名举报信
尊敬的领导同志:
您好!我名吴英豪,现年55岁,海丰县附城镇联河村委粉围村群北村民小组村民。2018年4月29日,我粉围村干部、代表19人实名联衔向海丰县公安机关等单位呈送《控诉书》,控诉村霸吴某辉(1)捏造事实,恶意信访,诬陷当选干部,破坏合法选举;(2)非法侵占和倒卖集体土地;(3)侵呑村民财产;(4)倒卖虚构的私有土地,诈骗、勒索汕尾市泰源房地产有限公司120多万元等罪恶行径。直至2020年7月,海丰县公安局才以涉嫌“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对吴某辉实施刑事拘留。作为《控诉书》的签名人,对公安机关振奋精神为民除害的举措表示衷心感谢。但吴某辉还有下列犯罪行为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现为防止“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 和漏罪留患,谨以公开信的方式再次补充举报。下列举报内容请求查清核实,依法追究。
1、据我所知,吴某辉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有3762㎡。除已立案3010㎡外,补充:(1)2008年间,吴某辉依仗“虎獅帮”黑恶势力,强行将我群北村民小组位于岭头后(三环路与324国道交界)留成地4间铺面600㎡出卖。(2)2010年1月1日,吴某辉伪造干部代表签名倒卖粉围村群北小组溪仔旁厝地152㎡。
2、群北村民小组分为三个作业组。吴某辉仅侵吞我作业组村民财产约达425.6万元。(1)上述4间铺面600㎡土地,吴某辉以约5000元/㎡价格卖出,却以500元/㎡的款项结还村民分配,从中约侵吞约270万元。(2)吴某辉依仗“虎獅帮”黑恶势力,霸占我村粉围小学和村前谷町出租近10年,毎年租约5万元,累订侵吞租金约50万元。(3)2009年间,吴某辉依仗“虎獅帮”黑恶势力,强行将我群北村民小组生活用地3010㎡卖给外地老板。每人丁应分配3万元。吴某辉发还亲属每人丁3万元,发还其他村民每人丁2.2万元。村民不服,吴某辉扬言:如不认领,万一被其赌博输掉,将分文全无。村民被迫含泪认领。仅我所在的作业组132人,每人平均被吴某辉食掉约8千元。吴某辉从中侵吞村民款项共约105.6万元。
3、横行乡里,殴打村民。村民吴英俊(残疾人)因不服吴某辉侵吞村民款项找其论理,被吴某辉及其帮派打手毒打,幸在场村民劝阻才保住性命(当时报警后不了了之)。
吴某辉涉嫌破坏选举罪、侵占和倒卖土地使用权罪、侵呑村民财产罪、诈骗罪和敲作勒索罪、私藏枪支弹药罪、组织“虎獅帮”黑社会罪,有据可查。
现以公开信的方式再次实名补充举报,伏望执法机关查明事实,依法追究,数罪并罚,除恶务尽,附带追回被吴某辉侵呑的公私款项的民事责任。建设平安和谐幸福家园。
此致
海丰县公安局
举报人:吴英豪 电话:13428230168 2020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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