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高祖父在村里买了一副地,留给了曾祖父三兄弟,曾祖父三兄弟传下来到我辈,共同拥有那块地的人就有很多了,我粗略地算了一下,大概有二十人。所以,高祖父所买的这块地也就是我们整个家族共有的地了,不能说是某个人或某一支衍派宗亲的。然而,有一个族亲说,那块地是他的,把这块地收编在自己的麾下了。这样合理吗?他的理由是,那快地是诸位族亲的也是他的,所以就能把那块地占为己有。
我不知道这样的逻辑思维到底是何方神圣的逻辑思维,但我能确定这样的思维不是中国人的思维。糊涂倒不糊涂就是太霸道,显得没有文化也更显得很土气。难道不是吗?首先,他可以说那块地是自己的,理由是他有份,那么别人也可以说那块地是他们的,因为别人也有份呀,难道是先嚷先得?先在网络上发布信息就是谁的?笑话!其次,把别人的东西或者共有的东西说是自己的,那是抢占别人的财产,把别人或共有的东西占为己有,这样的逻辑如果要用人类的逻辑去硬套的话,那就只剩下强盗思维比较吻合了。再次,把共有的东西占为己有也理所应当,大言不惭的话,那么何不把刘邦的《大风歌》以及流传于唐初的《秦王破阵乐》以及广东名曲《步步高》等等名曲也收录为自己创作或者代表自己的音乐呢?按照某些人的逻辑思维的话,因为这些歌曲既是国内人的也是他自己的,所以就可以拿来自己受用。
所以,把公家的东西说成是自己的东西,把公家的东西收编为自己的东西,这是文化匮乏、文明浅根的具体表现,当然了,个人文化或集体文化的高低也在这里淋漓尽致地表现出来了。如果把这样的强盗思维固定下来,脸皮太厚了,这也算是一种特色。拿吧,全世界的名著、著名音乐、影视作品、历史名目都可以占为己有;收编吧,全国的民歌、民族风俗、地区风采都可以说成是自己的,只要脸皮厚就可以了。正如把公家的土地收编成自己的土地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