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政] 不能放纵未成年人飙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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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只是在必要时提供适当的帮助,而绝不是全部包揽。孩子在承担后果的过程中逐渐明白,在任何时候,他们都必须对自己做过的事承担责任。

有一个例子:因10岁的儿子在校车上欺负同学,父亲惩罚孩子连续一周不能坐校车,每天必须跑1英里(约等于1.6千米)去上学,即使刮风下雨也不停歇。担心儿子安全,父亲便每日开车尾随相伴。并在Facebook上直播打卡。视频中,印象中最深刻的是父亲说的这三句话:因为孩子爱欺负别人,我对这点是不能容忍的。自从他跑步上学后,他的行为好多了。老师们对他这周的表现都很满意。这是惩罚孩子的一种健康方式。这便是育儿。这就是教育孩子承担责任避免再次犯错的典范。

有专家说,对于未成年人犯罪,应该预防为先,抢救为主。这当然是对的。但预防不是纵容,抢救不是不罚。如果一个保护措施,为了保护一部分人,却伤害到了另一部分人的权益,这样的保护制度就是不合理的。

一个社会,不应该有法外之地,更不应该有法外之人。任何人的行为,都应该受到必要的约束。让一帮半大小子知道“我怎么犯罪都不会有事”,叫嚣着“反正打死人也不犯法”,恣意妄为,惹事生非,绝非社会之福。

对未成年人犯罪要给予像成年人一样的处罚,让未成年人知道什么是对,什么是错,做错了要付出什么样的代价,接受什么样的处罚。一个人只有心里有所畏惧,行为才会有底线。只有行为受到约束,才能走上正轨。

不论孩子的年龄大小,犯错了就应该承担责任,就要受到一定的处罚。我们每一个家长都要重视培养孩子的责任心,加强对孩子的教育,提高孩子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让孩子充分认识到不遵守规则可能产生的严重后果,不要纵容孩子,让孩子从小就敢于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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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纵就是害死青少年。子不教,亲之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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