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32822|回复: 1

[国内] 家庭教育法草案已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1-1-21 20:23: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硕炫 于 2021-1-21 20:26 编辑

     家庭教育法草案已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新华社北京120日电 家庭教育不仅仅是家庭内部事务,也事关公共福祉。家庭教育法草案20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草案提出,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是实施家庭教育的责任主体。政府、学校、社会为家庭教育提供支持,促进家庭教育。必要时,国家对家庭教育进行干预。
  家庭教育法草案包括总则、家庭教育实施、家庭教育促进、家庭教育干预、法律责任、附则,共六章52条。
  全国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何毅亭在向会议作相关说明时介绍,随着我国社会转型速度加快,传统的家庭结构和功能发生深刻变化,家庭教育存在的问题日益凸显:监护缺失、家庭教育缺位导致部分农村留守未成年人受到伤害的极端事件屡有发生;不少父母缺乏正确的成才观,“重智轻德”“重身体健康、轻心理健康”的倾向广泛存在;很多父母表示不知道用什么方法教育孩子,有的甚至将殴打虐待作为家庭教育方式。这些问题,影响了许多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对于家庭教育,既要充分尊重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自主性,也要有效发挥政府、学校和社会的促进作用,必要时进行国家干预,从而加强家庭教育的价值引领和教育功能,促进未成年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拒绝或者怠于履行家庭教育责任、实施家庭教育不当,导致未成年人行为出现偏差或者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已经意味着家庭教育实施出现了严重问题,应当予以必要的干预。为此,草案赋予学校、村(居)民委员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所在单位批评教育和督促的权力,明确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干预家庭教育的情形和主要措施,并对强制家庭教育指导的实施作出规定。
                   来源:新华网

照片1.png

照片2.png

照片4.png

照片3.png





楼主热帖
[城事报料] 海丰县成功举办“第二届妈祖绕境巡安暨展示海
[城事报料] 捷胜民乐社举行(重组)成立大会
[城事报料] 严把道路安全关,文明出行保平安
[文化天地] 冬季登羊牯岭
[城事报料] 市城区善美公益协会开展2024年“迎新春,送温
[城事报料] 聚焦新课标 构建新课堂

发表于 2021-1-22 09:36:47 | 显示全部楼层
点击进入微信
邓小平曾经指出:教育要从娃娃抓起,家庭是孩子接触到的第一所学校,家庭教育是一项重要的工作,对于养成孩子良好习惯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家庭教育立法很好。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市民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