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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 市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七十次主任会议 将品清湖生态环境保护列入今年监督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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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5-8 14:19: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汕尾日报讯 (记者 黄铭标 实习记者 彭志达) 5月7日,受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晓强委托,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杨扬主持召开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七十次主任会议。
  会议研究决定将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汕尾市品清湖环境保护条例》实施情况报告,并就品清湖生态环境保护开展专题询问列入市人大常委会今年监督工作计划;将《汕尾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提请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将推动《广东省促进革命老区发展条例》贯彻实施列入市人大常委会今年工作计划。
  会议指出,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革命老区振兴发展高度重视,出台了《关于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意见》和《广东省促进革命老区发展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对于进一步推进革命老区发展走上法治化轨道,让老区人民过上更加幸福美好的生活,具有重要的政治意义和现实意义。
  会议要求,要认真落实市委部署要求,以推动《条例》的贯彻实施作为抓手,督促市政府和市发改局等有关部门,加强与省直有关部门对接,确保《条例》在汕尾切实落实到位;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工委要认真开展调查研究,理清工作思路,拿出具体措施推动《条例》贯彻实施,确保促进革命老区发展各项政策措施在汕尾落地生根。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蔡少华、黄宏伟、李汉流、彭永新、李惠文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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